按照山东省、烟台市统一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区决定全面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
我区自11月2日开始在所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托幼机构、中小学学校及学生接种顺序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安排和通知,非在校人群由街道统一组织安排和通知。每天接种时间为8:00至18:00。
二、接种地点
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莱山经济开发区、初家街道、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和院格庄街道7个街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见右表)
三、注意事项
1.3-11岁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应提前自测体温,体温超过37.3℃不予安排接种。
2.接种前实行二码联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避免人群扎堆;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经停史、接触史的人群暂缓接种。
3.接种时请携带父母和儿童身份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至少保持14天以上。
4.接种前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医生完成健康问询,签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完成接种;接种后到留观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5.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预约接种,在托、在校学生由幼儿园和学校集体预约,非在托、在校人群及幼儿园和学校不在我区由街道预约接种,非预约不接种。
莱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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