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 通讯员 尹文杰 王俊达)日前,烟台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禁火通告》,明确自本月起至明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全区实施封山禁火。
按照规定,开发区范围内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10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其中,公益林区域及距离公益林边缘水平5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高火险区。
在森林防火区内,严禁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投放空中移动火源以及燃放孔明灯。严禁吸烟、祭祀用火、燃放烟花爆竹、野营、烤火、野炊、狩猎、私自进山旅游。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进入林区。严禁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严禁在高火险区内修筑工程设施。严禁其他从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相关部门提醒,进入林区要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对举报违规用火单位和个人者,经查属实,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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