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史崇胤 通讯员 张力 姚微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一位二次酒驾的环卫工人。巧合的是,这位大叔两次酒驾是被同一民警在同一路口查获的。唯一不同的是,这次酒驾被查时是在路口右转,上次酒驾被查时是在路口左转。
当日14时13分,烟台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卧龙中路南200米处查纠车辆违法行为时,查获一位酒后驾驶无牌三轮车的环卫工人。经酒精测试,驾驶人修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修某某称,中午在家喝了二两三鞭酒,感觉没什么事,便开着三轮车上班了,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
经查询,修某某于2018年12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巧合的是,上次酒驾被查也是在这个路口,执勤民警也想起几年前确实在这个路口查获过他。
依照法律规定,修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三项违法行为,面临合并执行2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4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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