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张力 姚微 摄影报道)张某某骑摩托车没佩戴头盔,民警将其拦下,结果一查,张某某的违法行为还真不少:不仅喝了酒,还无证驾驶一辆报废车。
11月4日14时40分,烟台市交警三大队民警盛辉在通世南路与高铁南站路口北侧查纠车辆违法行为时,看到张某某未戴头盔,便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询问中,民警盛辉闻见张某某身上有酒气,便对其进行现场检测。张某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张某某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4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750元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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