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海玲 通讯员 孙艺铷 苏岩 赵磊)自2021年4月1日交通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烟台市已有多家公司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业务进行了咨询。市交通运输局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业务,11月17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赴青岛交流学习小微型客车经营服务备案业务。
本次学习交流,主要针对车辆使用性质(租赁)、从事分时租赁的信息数据交互使用、备案表格样式及处理能力证明材料等办理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确认。
临近年底,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在此提醒烟台市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的公司(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政府招标即将开始,有投标意向的公司为不耽误参与竞标,抓紧时间到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区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293827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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