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 通讯员 王俊达 孙燕)“近日,在烟台开发区应急分局工作人员和安全专家的指导下,我们已经全部完成抽氨。”烟台共同食品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启辉说。
烟台共同食品企业有限公司是烟台开发区一家港资企业,从事鱼类、贝类、虾蟹类、藻类等水产品加工和销售业务,使用的冷冻介质为液氨,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为提升涉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烟台开发区印发《开发区涉氨制冷企业冷媒改造扶持办法》,鼓励企业进行涉氨改造,用环保型冷媒代替液氨。扶持政策下发后,烟台共同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经过近4个月时间完成冷媒改造。今年,烟台开发区已有13家企业完成抽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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