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儿童福利保障落地落实……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烟台民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突出保障好低保、特困、孤困儿童等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问题。
在达到省定各类困难群众保障补贴标准再提高10%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部分救助保障类别的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866元和66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1213元和934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一档(全护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701元和635元,二档(半护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和317元,三档(全自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11元和191元。调整后,烟台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均居全省前列。
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底数进行摸底核实,并已将取暖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累计为70662户、92031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取暖补贴资金275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52861户、73326人,发放资金2176万元;城乡特困人员17801户、18705人,发放资金577万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在儿童保障方面,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52元,并为1128名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发放取暖补贴资金34万元,各项保障标准均居全省前列,保障了困难儿童群体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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