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王翔)12月13日,是烟台市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纪念日。记者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悉,40年来,烟台市共组织适龄公民8100多万人次参加植树活动、累计植树4亿余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烟台市林地面积由1981年底的376.8万亩增至2020年底的817.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81年底的18.6%增至2020年底的36.28%,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烟台市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决议,1982年4月初,烟台行署印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意见》,自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全面展开。1982年春,共有250万人第一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738万株。1990年2月20日,《烟台市全民义务植树的若干规定》正式公布实施,标志着烟台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烟台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身先士卒带动烟台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通过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形式踊跃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1988年7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会上烟台市市长与山东省省长签订了任期绿化目标责任状。为圆满完成绿化责任目标,烟台市创新提出“三长”(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绿化工程,“三长”亲自奔赴造林绿化第一线,每年市长工程不少于l万亩,县市区长工程不少于5000亩,乡镇长工程不少于1000亩。同时将领导办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工程造林、科技兴林等与“三长”工程融为一体,实行育苗、资金、管护三配套,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三长”绿化工程的实施,在烟台市城乡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农民群众看到领导以身作则,亲自上山植树,受到很大鼓舞,积极投身工程建设,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浓厚氛围,有利地推动了烟台市造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据统计,烟台市“三长”绿化工程共完成造林48万亩,成活率、保存率都在95%以上。
烟台市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造林,对城区周围的宜林荒山荒滩通过划分责任区,签订绿化责任状,将义务植树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并推行“包栽、包活、包管理、包成林,一定十年不变”的义务植树基地化管理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对因故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必须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以资代劳,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绿化队伍施工,代为履行植树义务。自1999年至2008年,烟台市共收取义务植树代植金465万元,完成造林5800亩,栽植黑松、侧柏等各类苗木64万株。同时市绿化委员会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积极倡议“营造纪念林”“保护母亲河”“捐植文明林”等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响应。
如今,烟台市全民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愈发深入人心,每年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均结合3.12植树节、世界森林日、防止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有关要求及义务植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尽责意识。精心选取具有适度规模、交通便利、产权明晰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宜林(宜绿)地块,集中打造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50余处。创新适龄公民“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义务”实现形式,让公民拥有履行植树义务的主动权。大力推广“互联网十义务植树”等模式,采取线上和线下形式参加植树活动,营建“互联网十义务植树”基地,拓宽公众履行义务植树渠道,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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