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尹爱华)5月15日,栖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故意杀人案”。案中,被害人王某遗留下两名不满10岁的年幼女儿无人照料,被送到烟台SOS儿童村救助抚养。此案由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陈文涛全程免费为受害人家属进行法律援助,为烟台市司法局主办的“百名律师援助百名困难家庭”活动的首起案件。
4月16日,市政法委公布了2013年12件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包括“为贫弱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开展‘百名爱心律师援助百个贫困家庭\’行动”等。后者的目标要求为:上半年在全市精选100个由于法律权益无法得到正当维护而陷于困境的家庭,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和百名爱心律师无偿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被告人张某,男,1972年生人。2012年6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栖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栖霞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张某于2000年经人介绍,与寡居妇女王某相识并同居生活。2001年4月,王某以被告人张某不干活并动手打她为由,提出与张某解除同居关系,被告人张某为此怀恨在心。
同年4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涉嫌采取捂住王某口鼻并用铁锤击打其头部的残忍手段,致王某颅脑损伤死亡。
王某被害后,遗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时年9周岁,小女儿年仅4周岁,两个如此年幼的孩子就这样成了孤儿。父母的双亡给两个孩子的带来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她们目前在SOS儿童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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