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乾、孙宜芬、张广付、王荣花:本院受理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邹商初字第288号、298号、29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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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怀合、范华庚、范怀涛、范简报、董学虎、王成奎、范怀亮、刘计军、王保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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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中、王申兰、陈峰、冯婷、王召军、左伯兰、柏井祥、宋相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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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孟府酒业有限公司、席善栋、席善海:本院受理原告陈文东诉你们及张胜秋、谢传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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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梅:本院受理原告屈绘强、李广英、屈会苓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3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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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波:本院受理杜云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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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祥猛:本院受理原告高计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2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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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帅:本院受理原告张子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3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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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朋:本院受理原告任修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1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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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洪海、史彦丽:本院受理原告邵德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1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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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海、杨飞:本院受理韩兴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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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军、孔娟、曹德臣、宗传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3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德河:本院受理邹城市田黄镇田黄村村民委员会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321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人黄兴菊就本判决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魏善征:本院受理原告杨丹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3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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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谢新民: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济宁市华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楠、原审被告谢新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裁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民申字第132号民事裁定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玉玲、谢新民: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济宁市华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马玉玲、原审被告谢新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裁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民申字第133号民事裁定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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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鲁松: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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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书利:本院受理原告仲计茹诉你生命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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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设:本院受理原告吴德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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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刘继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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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修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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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庆军、刘玉玲:本院受理原告房从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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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恒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英亮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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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贺:本院受理原告臧仁清、王翠香、黄吉科诉你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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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本报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的山东省长岛县人民法院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庞亚莉及长岛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应为“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的山东省长岛县人民法院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礼军及长岛鲁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岛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应为“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招远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6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1、4版中缝的原告赵学伟诉被告王科良、招远科达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时间和地点有误,现予以更正,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6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1、4版中缝的原告赵学伟诉被告王科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开庭地点有误,现予以更正,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遗 失 声 明
贾佳(女,身份证号370112199507217467)因不慎遗失户口迁移证一张,鲁迁字第00399466号,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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