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闻 龙口新闻 莱阳新闻 莱州新闻 蓬莱新闻 招远新闻 栖霞新闻 海阳新闻 长岛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烟台市 > 招远新闻 > 正文

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协勤, 烟台首例,有利于形成对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的警示惩戒作用

来源:今晨6点 2018-04-30 09:35   https://www.yybnet.net/

晨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张国忠张晶陈峰摄影报道)近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首创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两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协勤训诫帮教工作。

2017年10月1日12时45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隋某某驾驶鲁FG927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招远市泉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峰路口向南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李某某驾驶的二轮机动车相撞致李某某颈髓损伤死亡。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后,隋某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并在保险公司赔付外,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一次性赔付人民币13万元。

2018年1月13日4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辛某某驾驶鲁BS3609重型厢式货车沿招远市温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温泉路立交桥处时,货车右前部与桥墩相撞,致乘车人全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辛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后,辛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并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一次性赔付人民币2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隋某某、辛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损失且被害人家属同意作不起诉处理,遂向该二人制作发放《拟被不起诉人训诫帮教书》,促使其反省违法行为、接受训诫帮教;要求该二人签署《拟被不起诉人承诺书》,并将其移交至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为期7天、不少于55小时的交通协勤活动,在市区主要道路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不按规定行驶、非机动车越线、闯红灯等行为,活动结束后向检察机关递交不少于2000字的思想工作汇报。

以上稿件、图片版权均属水母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母网”。

新闻推荐

夏甸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晨报讯(YMG记者滕新书通讯员王晓波)近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夏甸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一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业户15家次,对三家经营业户索证索票和查...

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协勤, 烟台首例,有利于形成对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的警示惩戒作用)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