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大坡外镇大坡外村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其他条件:
(一)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出资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及周边所涉及管线迁移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单位进行迁移,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按北住建规条〔2013〕50号文确定,A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0031平方米;B地块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3303平方米。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3〕50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为出让住宅建设用地面积的70%。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该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13〕19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活动。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买保证金扣除定金余下的价款自动转作土地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成交后15个工作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
八、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九、开发期限: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期限为3年。
十、拍卖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上午10时。
十一、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二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区)拍卖大厅。
十二、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联系方式:
(一)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联系人:严先生、刘先生。(二)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北流市丰顺路29号;电话:0775-6336516。
十四、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北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gxdlr.gov.cn/
北流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11月27日
新闻推荐
...
北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北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