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谢文杰余伟)1月9日,北流的气温只有9℃。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要赶往50多公里外的当事人家中,为因交通事故获赔而因年老耳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何某送去保险赔偿金。
“法官真是我家的大恩人,谢谢法官亲自登门送上案款!”见到法官,何某一边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一边热情地将他们领进屋。
2010年2月27日,何某供养的五保户何某昭因交通事故死亡,因赔偿问题何某与被告何某生、被告保险公司发生纠纷,何某把被告何某生、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案经一审、二审,北流市人民法院重审。
法院在重审中为了让何某能够尽快拿到赔偿金,民一庭法官积极展开了调解工作,在指出保险公司存在问题的同时,从权利义务、举证责任等方面为何某分析案情,最终以平等相待、公正透明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何某1.83万元保险金。考虑到何某年老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将案款送到何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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