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消息,北流市民乐镇石垌村、会众村、茶垌村,白马镇金头村,北流镇甘村,山围镇塘头村、李村、丰垌村,新圩镇梧村,六靖镇龙湾村等10个村获得2013年“自治区级生态村”荣誉称号。至此,北流市获此殊荣的村总数已达11个。
近年来,北流市各镇村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开展“美丽北流·清洁乡村”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活动,按照村民人均年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区、市)平均水平1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等16项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在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当地环保水平,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市新入选的10个生态村均达到或超过“自治区级生态村”建设标准。(李宏伟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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