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西埌镇石埌塘大坡庙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其他条件:
(一)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精心规划设计、合理布局,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四)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用地范围内及周边所涉及管线迁移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单位进行迁移,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六)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七)出让地块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3〕2号文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开发期限: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期限为2年。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活动。
六、付款:成交后15日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七、拍卖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10时。
八、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二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区)拍卖大厅。九、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十、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北流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开户行: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账号:5482012040000545。十一、联系方式:
(一)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联系人:严先生、刘先生。(二)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北流市丰顺路29号;电话:0775-6336516。
十二、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北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gxdlr.gov.cn/
北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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