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身边的社区律师会耐心地“望、闻、问、切”、解“疑难杂症”;社区工作人员精心布置的“法治长廊”及时为群众速递新法、新规。
在农村,别出心裁的法制文艺节目时有上演,寓教于乐的歌曲、小品将法律常识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在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络学法、任前考法。
在企业,律师服务、专家顾问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北流市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先后五次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市)和广西普法先进县(市);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个到位”夯实法治基础
组织领导到位。北流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确保了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普法经费到位。从2011年起,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以上专用经费,如遇重大活动还另行拨款,并且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工作制度到位。2011年,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市“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举办一场以上市委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组织一次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举办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建设好一支普法宣讲团;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四大形式”创新普法教育
“四季”普法教育方法。根据一年不同的农事特点,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民在不同的时节接受不同的法律知识,既让农民乐于接受,又很好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动态普法让群众参与进来。北流市老年大学歌舞团和“妈妈普法文艺宣传队”经常到各镇村巡回演出,让广大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戏剧表演中深受法制教育。
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结合。为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维护其合法权益,北流市曾多次出动宣传车或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深入各镇、村,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的制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5000多份。
合力优势,发挥整体力量。今年4月,北流市普法办与科技局、劳保局、农业局等20多家单位在大里镇举办“科技法制下乡”大型活动,通过在圩上摆设法律、农艺、农技等咨询服务台的形式,帮助前来咨询有关土地、计生和农民工等问题的群众200多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达8000多份。
“两大创建”依法治县(市)氛围浓
注重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北流市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创建重点,抓好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法治创建工作标兵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了市住建局、工商局、国税局三个法治创建工作标兵示范单位,带动其他单位共同完成好创建任务。
注重“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普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镇村进行指导,建立起依法治理的“四民主、两公开”机制,并建立完善民主法治网络。九代村创建的“四民主、两公开”民主管理网络示意图,把上级的创建标准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机结合,开创了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对其他镇村的创建具有较大指导意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至今,北流市各村办企业2200家,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20多万人,大大促进了农村小康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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