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近日,北流市工商局受理一起商家欺诈促销的投诉,消费者获得购买商品时所支付金额的3倍赔偿,成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了商家的欺诈促销行为。
据了解,消费者李先生在一家商店看到该店张贴着大大的宣传海报,上面写着“厂家倒闭,商品2折促销,最后三天”,于是走进该店并花128元购买了一个公文包。一个星期后,李先生再次路过该店时,发现“厂家倒闭,商品2折促销,最后三天”的宣传海报仍张贴在该店,并且当初他购买的那款公文包售价变成了108元。对此,李先生十分气愤,便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当即随李先生来到这家商店调查,发现该店确实存在欺诈促销行为。经核实,李先生购买的这款包在促销前售价仅为89元,根本不存在“2折促销,最后三天”的事实,商家构成了欺诈促销。于是组织买卖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按照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这家商店赔偿李先生384元,是购买金额的3倍。
工商部门提醒:如今市场上经常见到“血本无归,甩完回家”、“厂家倒闭,最后三天,清仓处理”、“租期已到,亏本处理”等宣传标语,大多数情况并不是这类宣传标语所描述的样子,而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打出的欺诈促销宣传语。消费者应该对这类促销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受骗上当。(赵子恒 苏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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