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畅通了,我们的心也顺了”去年12月30日下午,在北流市民安镇丰村冲头组诉争道路执行现场,当事人陈某芳和胡某富及第三方肖某伟分别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一条道路引纠纷 两户人家上公堂
胡某富、陈某芳及肖某伟均系北流市民安镇丰村冲头组人。陈某芳平时主要行走于肖某伟户与卢某强户承包地之间的道路。2010年9月,因风水问题,该出行道路被卢某华户锄断,并种上龙眼树。为保障正常出行,陈某芳户就组织人力修整另外一条平时较少通行的道路。该道路刚好绕肖某伟户左侧与胡某富户所开辟和行走的路段相接。胡某富认为陈某芳修路的行为使自己开辟的路段坑洼不平,并导致其户成员卢某献受伤,而陈某芳又拒绝赔偿,因此在该路段接口处浇筑水泥柱墩,堵塞陈某芳一家出入。
该案经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富、胡谋德(胡某富儿子)拆除在陈某芳绕肖某华户左边逾期出入路段相接行走通道上浇灌的水泥柱墩,排除对陈某芳道路通行的妨碍,并恢复浇筑水泥柱墩前的通道路口原状。胡某富、胡某德不服,上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未执起波折 法官细探保周全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黄冰武为顺利执结案件,于8月22日、11月21日深入北流市民安镇丰村冲头组,向当地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会了解案件详情。并到执行现场查看路况,发现第三方肖某伟的儿子将两车石头倒在诉争路段接口处,彻底堵住了陈某芳户出行的道路。
为尽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顺利将案件执结,法院执行法官周密部署,并提前联系好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会的相关干部到场协助。执行当天,安排了两组法警分别在胡某富所开路段的两头,拉好警戒线,严防被执行人及第三方进入执行现场。司法所、村委会有关干部及法官也分组在警戒线内进行释法明理,确保执行现场秩序。执行法官黄冰武则在现场指挥执行工作。
多方联动巧执行 路通心顺促和谐
“道路是你们开的,不过土地是村民集体所有。你们拥有优先通行权,但不能把人家的路给堵死吧。都是同村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啊”在警戒线的一端,胡某富及其家人驾着一辆小车来到警戒线,被镇政府、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干部拦了下来。“我家人受伤了,你们有什么交代?况且石头不是我放的,你们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胡某富显然对家人受伤一事耿耿于怀。“家人受伤,不一定是修路造成的。如果你认为是修路造成的可以要求陈某芳赔偿嘛,实在不行可以再上一次法庭。你堵住人家的路,也堵住别人的心啊。”司法所、村委会干部接地气的话,让胡某富一家人情绪平复了不少。
在另一端的警戒线上,已是70多岁高龄第三方肖某伟拄着拐杖大声嚷嚷:“陈某芳修整的路段是我的地,我不给他从那里过。”村委会的干部忙上前扶着他,“肖老,这地都是村民集体所有的,当初修路的时候,你怎么没有主张这块地是你的?这路虽然不常走,但也通行了二十几年了吧。”面对知根知底的村干部,肖某也沉默了下来。
而在执行现场,挖掘机顺利施工,石头被搬运到指定地点,水泥柱墩被清理,道路很快就得到平整。考虑到执行后的社会效果,法官亲自集中各方当事人,和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干部一起作释法明理工作。“陈某芳借道出行,应该主动和开路的胡某富协商,补偿一定的修路支出。而作为邻居和同村人,陈某芳要主动和肖某华、胡某富搞好关系,执行只能保证一时,和谐关系的建立却要长久的经营。”各方当事人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在法院、镇政府、司法所和村干部的联动执行努力下,该案件最终顺利执结,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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