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东通讯员蒙冬明)“本来不抱多大希望的,没想到你们交警锲而不舍追查肇事者,那么快帮我们找到了肇事者、追到了医药费,真的太感谢你们了!”4月6日下午,受伤老人的儿子、年近六旬的宁某东给北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送来了锦旗。
原来,3月28日15时30分,一名中年男子驾驶桂K09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搭载一名女子、车身右侧绑有三条四米长的六厘米水管行驶至民乐镇民乐村回坡路段时,车上绑定的水管前端碰刮到与其同方向行走的一名老人,造成老人受伤、K09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老人名叫宁某基,现已87岁高龄。肇事后,摩托车驾驶员既不打电话报警也不帮忙送伤者就医,而是驾驶肇事摩托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老人家属把亲属送到医院救治。后经医院诊断,老人左脚小腿中段严重挫伤,需入院治疗。在与家人反复商量后,当天21时许,老人的儿子宁某东决定报警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医院了解情况。由于时值深夜,不利于现场勘查,第二天一大早,事故查缉组就赶到事发路段进行勘查,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并走访周边群众,希望能得到有利线索。
为尽快找到肇事者,从现场勘查回来后,民警又投入到观看天网视频的监控工作中。经过数小时的反复观看、甄别、比对,再结合现场勘查得到的线索,民警初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至喜牌红色普通两轮摩托车,并通过电话督促车主尽快到交管大队接受询问。
经过两天的思想斗争,4月2日下午,肇事男子在其亲友的陪同下,主动到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询问,并承认了他的违法行为。经查,肇事男子名叫梁某能,其对3月28日下午驾驶两轮摩托车碰刮到一名行人致使该行人受伤并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民警作出事故认定,肇事男子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即,在民警的调解下,梁某能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9000元给受害者作为治疗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新闻推荐
...
北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