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吧,回去了!”一声催促,我坐上了驶回法院的警车,缓缓地离开了执行现场。此刻,再看不到瘫坐在地的陈大娘的眼泪,听不见她满是无助的歇斯底里的哭喊声。而我的忧伤,像雨滴一般,止不住地滴答滴答流下来……
4月29日上午,烈日当空。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大伦镇大伦村,将被执行人陈大娘及其家人在自家田地上违建的围墙拆除掉,以排除通行妨碍,恢复道路原状。
执行进行没多久,正在劳作的陈大娘听说家里“出事”了,手里拿着铁锹就心急火燎地赶到了现场。虽许多白发已爬上头顶,但看起来她身子骨还很硬朗。“你们干什么,快停下来!”看到钩机驶进执行现场,陈大娘十分着急,拿着铁锹要强行闯入。
“危险,不能进去!”一名女法警赶紧上前拦住她,夺下铁锹放好。“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按照判决书,今天的执行是必须要进行的。”承办法官走上前,跟她释法明理,“我们这是依法办事,希望您能理解。”
“吉某春,你们欺人太甚,我要和你拼了!”知道执行无法避免,陈大娘转而将怒火烧向申请执行人吉某春。
2006年,原告吉某春与被告陈大娘及其丈夫协商,将被告位于原告家门前的田地划出0.06亩,用于原告修建道路,以方便原告及其他村民出行。2012年8月,被告家人认为原告修建道路多占用了自己的土地,双方发生纠纷。2012年12月28日,在村组长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吉某春可以占用被告的0.06亩田地建路,但要支付土地占用费2580元,被告家人及其后人永不反悔。谁知,2014年4月,陈大娘及其家人未经有关部门准许,在田地上强行建起了一道长长的围墙,妨碍了原告通行。案件经判决,被告应拆除围墙,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超过法定期限后,陈大娘及其家人拒不履行“那是我自己的田地啊,吉某春仗着有权有势,欺负我这个穷人啊!”眼看着自己砌建的围墙被钩机推倒,陈大娘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大娘,您别哭了。协议上都说清楚了,白纸黑字啊,钱您都拿了,现在怎么可以反悔呢。”承办法官一边忙着指挥执行工作,一边抽空安慰陈大娘。“再多的钱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地。地是拿来种地,不是拿来卖的。我大字不识一个,协议书都是吉某春逼我老公签的,我不知道。”陈大娘心里又愤怒又委屈,朝着吉某春家的方向怒骂。
随着围墙的倒塌,陈大娘的骂声愈发响亮。她边喊边哭,边哭边骂,在场的法官都不知道如何劝解,只能尽量将她控制在原地,不让她越过警戒线和申请执行人吉某春直接发生冲突。
“吉某春,鉴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你还是先离开执行现场,避免激发被执行人更大的怒火。我们会依照法律执行的,请你放心。”承办法官看到被执行人无法安抚,转而去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
申请执行人离开了现场,而执行工作还在继续。当长长的围墙被推倒,砖块被一块块堆放在田地上,陈大娘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瘫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你们还我的地啊,还我的地啊……”
我们赶紧把她扶起来,但是一扶起来,她又坐下去。如此反复,我们只能放弃。看着她无助的双眼,迷茫的眼泪,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法律面前没有人情,但是法官的心灵是有冷暖的。
“只愿您一切安好!”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北流法院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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