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4月29日上午,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捷在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指挥长陈祖健进行远程视频指挥调度,这是该法院系统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指挥执行工作。
2006年,原告吉某春为便于道路通行,与被告口头协商同意,原告使用被告吉某文位于大伦镇大伦村长二组斗口水田0.06亩的土地砌建路基,形成一条长约22米、宽4米的通行通道,方便原告通行。2012年8月,被告认为原告修建道路过程中多占其用地,产生纠纷。后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支付0.06亩的土地使用占用费2580元,被告及其家人同意原告使用该土地,不得反悔。去年4月,被告未获批准,强行在该地砌建长约22米,高约1.7米的围墙,妨碍原告通行。
该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吉某文应拆除围墙,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判决后,被告逾期不履行。该案属于典型的排除方案纠纷案,处理不慎有可能损害法院的公信力。法院制定了缜密的执行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决定首次启用远程视频指挥系统,清晰显示执行现场,并通过单兵平台请求指导。现场执行工作在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有序进行,有效避免了突发事件发生,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谢文杰)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何志国通讯员欧洁琼)为巩固清洁乡村的成果,北流市扶新镇妇联近日组织各村妇代会主任、巾帼志愿者等30多人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巾帼在行动”主题服务活动。在...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