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高、优、严”。然而随着城市拓展,地方扩张,规划无序,高楼林立,气象探测环境这优雅之地便一步步遭削夺,被侵蚀,受损害。气象观测中心不得不进行迁徙——
气象探测环境
受干扰太大
上些年纪的人都知道,气象观测中心周边的环境,在当地称得上是风景这边独好的地方。
可不是,设置在金鸡岭的玉林市气象观测中心,在20世纪,曾是市民仰慕的地方。这里环境优雅,地方幽静,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鸟语花香。城里的家长们,逢节假日,都喜欢带上孩子来到这圣地一般的“科学殿堂”,看那百叶窗,气温计,风向标……
众所周知,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气象探测的工作独特和性质使然,为保证气象采集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高、优、严”。
于是,当初各气象观测中心选址时,玉林选择金鸡岭,博白选择苗圃园,容县选择葫芦岭,北流选择五里九,陆川选择古刹岭。五个气象观测中心,均是幽静秀美之地。
曾几何时,随着城市拓展,地方扩张,规划无序,高楼林立。气象探测环境这优雅之地,便一步步遭削夺,被侵蚀,受损害。气象采集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等“四性”都大打折扣。而为了确保气象采集信息的这“四性”,气象部门不得不砸下重金,另起炉灶。于是,2010年1月1日,博白气象观测中心从苗圃园迁徙到牛肉岭;2013年1月1日,玉林气象观测中心则从金鸡岭迁徙到牛运岭;容县从葫芦岭迁徙到石冲岭。
北流呢?其正北的一幢32层90多米高的建筑,西向一幢12层48.57米高的建筑,相距北流市气象观测中心不到500米和250米距离,两座庞然大物压得北流气象观测中心喘不过气来,北流站也呆不下去了,亦在紧锣密鼓筹备着迁徙,同仁们戏称是“胜利大逃亡”。
当初建站时五个气象观测中心只剩下陆川了。有人开玩笑,陆川,能否守住你的阵地。
气象设施
人为损毁严重,故障率达15%
设置在县、市城区的国家气象观测中心亦难以自保,像星罗棋布般散落在全市各地的区域自动观测站,自然是“在劫难逃”了。
据市气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共有210个区域自动观测站,是广西地市中密度最多的地区。区域自动观测站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落,负责收集各地的气象信息、数据,是气象部门设置在各地的“千里眼、顺风耳”。
区域自动观测站由于大多设置在山区、田野等空旷处、无人区,且无人看管,往往成了偷盗的对象。偷盗,损毁等人为因素相当严重,造成的故障率高达15%。
一次,记者跟随负责维护区域自动观测站的何工、罗师傅到大容山进行检修。在800米观测站时,罗师傅指着眼前的自动观测仪说,这里就曾丢失过自动观测仪太阳能板。因太阳能板实用、值钱,往往成了被盗的主要对象。除此,人为损毁、放牧踩踏等,也成为区域自动观测站的“常见病,多发病”。
这些气象探测设施由于无人值守,被偷盗、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既严重影响气象观测数据采集和传输,影响气象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呼之欲出
立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
很显然,在现代社会,人们几乎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天气预报,天气预报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要保证天气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保护好气象设施、气象探测环境,显得十分必要和十分重要。
而当前,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与干扰,已经对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其不但影响了气象探测能力和水平,也制约了气象预报服务水平、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提高。
对此,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为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当前,显得十分紧迫和十分重要。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进入立法程序,目前正在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
记者在采访中强烈感受到,玉林市气象部门迫切希望《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实现早日立法,让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披上“护身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安然无恙”,让气象预报在防灾减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条文中,便明确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一)挪用、侵占、盗窃、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二)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
(三)设置影响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和其他气象探测设施使用功能的干扰源;
(四)侵占气象设施用地;
(五)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焚烧等;(六)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保护标志;
(七)其他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条文中,明确禁止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一)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公路、铁路、水塘、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三)种植生长高度不符合要求的作物、树木;
(四)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新闻推荐
...
北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北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