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大方借钱给好友,没想到好友迟迟不还,双方为此几乎闹翻,最后对簿公堂。9月24日,在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巧妙采用“俗言俗语”调解,欠债人主动还款,就此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原告姚某和被告黄某荣原是好朋友。去年8月29日,被告黄某荣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姚某借款2万元。此前被告黄某荣曾向原告姚某借过2万元。对于黄某荣的再次开口,姚某二话没说就借给了他。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双方借条上没有标明还款期限及利息。
之后,原告姚某出现经济困难,多次打电话给被告黄某荣催欠款,被告黄某荣迟迟不还,拖了一年多,双方最终闹上法院。“你们两人从前是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一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你们看看有什么调解方案吗?”9月23日下午,开庭审理该案时,民一庭李法官发现双方具有调解意愿,适时因势利导。
“这件事情错在我,我答应归还4万元给姚某。”在法官开导下,被告黄某荣表示。“现在闹上法庭了,应该依法办事,4万元只是本金,应该按民间借贷2分利息计算,连本带息还给我!”原告姚某催还多次未果,显然还在生好友的气。
“金钱有价,情谊无价。双方要多理解一下对方的难处,也要想想朋友曾经的帮助,互谅互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法官适时居中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现场一次性支付5万元给原告,原告主动承担了案件受理费。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的友谊得以延续。(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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