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陈军)1月15日,北流市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案,当事人覃某被行政拘留10天。
当天中午,北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从玉林非法运输烟花到北流市西埌镇田心村销售。公安、安监执法人员马上出动,在田心村发现了准备卸货的嫌疑车辆。经检查,发现车厢里装载着满满一车各种规格的烟花,而司机覃某没有办理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爆炸物品。据了解,凡运输烟花爆竹,必须经运达地公安机关审批,并开具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未经运达地公安机关开具运输许可证的,属于非法运输。民警当即对这些烟花和运输车辆予以暂扣,并将司机覃某以及跟车的搬运工带回北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经清点,这一车烟花有69种规格共115件,总案值24800多元。据司机覃某供述,他是玉州区大塘镇苏烟村人,当天上午,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玉林某烟花炮竹公司运输烟花到北流,没想到刚运到目的地就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当天下午,公安机关对覃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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