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们离婚!”2015年12月28日,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内,北流市新丰镇的谭某和百色市的黄某签完离婚协议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随即高兴地向法官连连道谢。
原来,为了离这个婚,谭某和黄某耗了14年;14年里分居两地,双方都无法再婚,只能苦苦守着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他们奔走两地相关部门多次,均离婚不成,只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婚姻有关手续。直到2015年底,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的人性化办案,他们才成功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性格不合,夫妻俩分居十四年
“她们说要办离婚酒,请我们法官喝呢!”1月6日,记者来到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该庭庭长陈福光对记者说,原告和被告微笑离婚,双双要给法庭送锦旗感谢。
20世纪90年代,为了谋生,北流市新丰镇的谭某来到百色市打工。1996年底,谭某在打工过程认识了百色女孩黄某,两人坠入爱河。谭某和黄某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开始谈婚论嫁。1997年3月6日,谭某和黄某来到百色市泮水乡民政办公室登记结婚。结婚后,黄某跟着谭某回到北流生活。
“结婚不久后,两人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产生争执,基本三五天就吵一次架。”隆盛法庭内,谭某一边回忆,一边痛苦地说。
2002年初,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黄某大喊要离婚,谭某拿起结婚证就撕,黄某也不甘示弱,抢过结婚证一起撕。结果,结婚证被两人撕得粉碎。
争吵之后,黄某离开北流,回到了百色的娘家居住。
痛苦不堪,多次离婚均失败
2002年9月,谭某跟黄某提出离婚,结果由于没有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相关部门均不予受理。
“一怒之下撕毁结婚证,没想到会带来这么多麻烦!”黄某无奈地说。这14年里,谭某和黄某多次想离婚,但由于无法向民政部门提供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无法为他们办理离婚。
“到相关部门跑了多次,都没有离成婚,主要是时间长了,民政部门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都很难找到了当年办结婚登记的材料。”谭某还说,他们将结婚证撕毁后,既不记得结婚证字号,也不记得当初登记结婚的承办人。他们到民政部门想要办理离婚,既提供不了结婚证,也提供不了结婚证字号,无法证明他们俩已经结婚。
为了查询结婚证字号,谭某和黄某回到登记结婚的乡镇查询。“当地民政工作人员也很配合帮查找,还查到了当年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时我们很高兴,认为可大功告成了。结果却发现由于当年登记结婚的流程不严格,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结婚登记的审查处理结果表上并没有填写结婚证字号,也没有加盖公章,更没有经办人的签名。”谭某说。
“百色、玉林两边的相关部门,我们跑了十余次,都没有离成婚。”黄某说。想离婚却一直离不成,这让谭某和黄某都痛苦不堪。当初,黄某和谭某都还年轻,很多媒人上门说媒,但谭某和黄某都一一婉言谢绝,因为他们都知道重婚是违法的。
人性调解,隆盛法庭帮忙离婚
2015年11月25日,谭某和黄某走进隆盛法庭。当日隆盛法庭决定立案受理该离婚纠纷。
想要帮他们顺利离婚,证明谭某、黄某已婚是关键。由于谭某和黄某是在外地登记结婚,要开具已婚的相关证明,法官必须亲自到外地调查。
“谭某和黄某这种情况,离婚才是真正的解脱。只有人性化办案,妥善处理该起离婚纠纷,才能让原告与被告双方均满意。”陈福光说。之后,承办法官多次与百色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得到百色方面的支持。原来,在十余年间,由于管理越来越严格,谭某和黄某的登记结婚相关档案材料已经由下面的乡镇民政部门转到百色市右江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24日,承办法官来到百色市右江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在百色市右江区民政部门人员积极配合下,承办法官终于查看到黄某、谭某两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审查处理结果等结婚登记材料,证明了黄某、谭某的确是登记结婚了的夫妻,并开出了有关证明。
12月28日,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谭某、黄某高兴地签下了离婚调解协议,各自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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