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藿珍通讯员韦肖波)为防止老鼠侵害农作物,北流市新荣镇村民陈某甲在自家农田里架设电线电老鼠,没想到老鼠还没电到,却电死了同村村民陈某丁。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陈某甲犯过失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陈某甲系北流市新荣镇人,现年73岁。2015年9月,他发现位于自家农田里的禾苗被老鼠咬,便私自从家中接电到农田边,架设电线电老鼠。同年9月30日晚上,被害人陈某丁经过农田时,不慎被陈某甲架设的电线电击死亡。次日,自知犯下大错的被告人陈某甲知道他人已经报案后,主动留在家中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的家属主动代陈某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1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过失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知道他人报案而主动留在家中等候公安机关处理,视为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的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视为陈某甲认罪、悔罪的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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