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被告人释法。本报讯(记者韦藿珍通讯员谢兰锋)6月22日上午10时许,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法官冒着酷暑到距离法庭驻地15公里外的北流市大坡外镇大坡外村中垌组,上门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的土地置换纠纷。
原告徐某甲与被告徐某乙、徐某丙系属同一生产小组,毗邻而居,两被告乃父子关系。被告徐某乙、徐某丙违反当初双方签署的土地置换协议,擅自在原告徐某甲置换予被告的水田上填充黄泥,破坏水田的耕作条件,原告徐某甲以被告徐某乙、徐某丙违约为由,要求互返原先相互置换的水田,被告徐某乙、徐某丙以水田置换的时间已久且水田已被填充黄泥,要原告徐某甲尊重既成事实,维持现状,不予返还置换已久的水田。该纠纷历经所在村委会、大坡外司法所调解,皆未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寻求公道,要求两被告将黄泥清除干净,将水田交回原告耕种。
隆盛人民法庭法官向当地了解原、被告纠纷形成经过并现场勘验涉案水田后,主动与北流市大坡外司法所进行联系,希望一起联合,做好原、被告的调解工作。
在法官的主持和司法所的积极参与下,调解在十分和谐的氛围中有序进行。经过1个多小时协商,原、被告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互返置换的水田,黄泥由原告自行清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邻里团结是非少,家庭和睦百事兴。感谢法官和司法所的干部,帮我们解决了土地置换纠纷,邻里之间互相体谅,互相让步,再也不闹心啦……”最后,两邻里之间积怨化解、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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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