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 为了深入贯彻《广告法》,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秩序,防范和消除禁止情形类广告行为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日前,北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情形类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以奶茶店、咖啡厅等食品、饮料经营户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各类市场、商场和商店是否发布《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不得出现的情形类广告,着重检查饮料、食品外包装上是否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是否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是否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未发现辖区范围内有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不得出现的情形类广告。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发布和使用广告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虚假宣传。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法使用以上情形类广告的情况及时向该局举报。(李金玲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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