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晓颖晚报讯7月25日上午,潜逃了14年的犯罪嫌疑人蓝某在其表弟的陪同下,从老家玉林市博白县来到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投案自首。
蓝某现年44岁,系博白县博白镇人。1997年9月19日,蓝某与两名同乡驾驶一辆租来的大货车,从柳州市承运某厂的一批货物前往湖南,途中来了个“人车失踪”。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找到了蓝某等人丢弃的货车,并将一直潜逃在外的蓝某上网追逃。
据蓝某交代,案发后他即逃到了广东,由于不敢暴露身份,只能四处打零工为生。蓝某作案用的货车系向同村人租借,案发后被警方扣押,蓝某既害怕被警方抓获,又不敢面对同村的车主,所以一直不敢 回家。2000年,他患上股骨头坏死,腿脚逐渐不便,日子过得更为艰苦。
今年7月10日,蓝某难熬对亲人的思念和病痛的折磨,在案发14年后终于回了家,见到了年逾七旬的父亲 、妻子和已经成年的儿子 、女儿。家人一齐流泪劝其投案自首:“公安又来过了,你逃是逃不掉的,做错了事就要承担,你还是投案自首吧,这样还可以得到从 宽处理。”原来,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一直没有放弃对蓝某的追捕工作,7月初,办案民警再一次来到蓝某家,向蓝某的家人宣讲政策 、讲清利害关系,动员他们规劝蓝某投案自首。蓝某左思右想后,决定结束饱受折磨的逃亡路。
鉴于蓝某有投案自首情节且身患疾病,办案民警给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让其回家等候处理。
新闻推荐
...
博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博白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