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白讯短短9天时间内,莫光贵和几名同伙连续三次持械抢劫过往车辆司机。6月23日,经博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莫光贵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2年8月31日凌晨2时许,博白县宁潭镇人莫光贵伙同陈某生、莫某杰、莫某标(均已判刑)等人驾驶摩托车窜到博白县宁潭镇江口桥转弯处路段,拦停驾驶大货车途经该处的廖某某、陈某,持械威胁,共劫走廖某某、陈某的3600元及手机等物品。
2012年9月6日凌晨4时许,莫光贵伙同陈某生、项某权、莫某标(均已判刑)等人驾驶摩托车窜到博白县宁潭镇长春村至宁潭镇方向路边的一沙砖厂门口路段,拦停驾驶货车途经此处的何某、刘某某等4人,持械威胁,共劫走上述4人的3000元及手机等物品。
2012年9月8日凌晨4时许,莫光贵又伙同陈某生、项某权(均已判刑)等人驾驶摩托车窜到博白县文地镇大沙村铺子路段,先后拦停驾驶货车途经该处的冯某、冯某某、秦某某等6人,持械威胁,共劫走上述6人的5000元及手机等物品。
短短几天时间内,在宁潭镇及毗邻的文地镇连续发生三起劫案,令过往司机及周边群众十分恐慌,有一段时间一些人甚至不敢在晚上途经发案路段。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当即立案侦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随后,犯罪嫌疑人陈某生、莫某杰、项某权、莫某标等人先后落入法网,被判入狱。2013年12月24日,作案后潜逃了1年多时间的莫光贵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杨小龙肖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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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