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剑红通讯员廖毅梅)因沉迷“***”无钱偿还赌债,博白一男子黄某铤而走险持刀抢劫,结果抢走8元,却捅死了三轮车司机(本报曾报道)。近日,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3年初,黄某疯狂地迷上了“***”赌博,在陶瓷厂工作辛苦挣来的钱很快挥霍光了。自2013年4月份起,黄某每月到供血站卖血两次,每次得220元。尽管如此,嗜赌成性的黄某还是欠下了2000多元的债。为还赌债,黄某萌生了歪念,他打算搭车到陆川,然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博白,在途中抢劫出租车司机。
2013年8月7日,黄某向班长请了假,来到博白县东城市场购买了一把不锈钢单刃尖刀并藏在身上,然后搭车到陆川汽车站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当日19时许,黄某在陆川汽车站附近以120元的价格请一辆出租车返回博白。回到博白县径口镇周垌村水泥厂附近时,黄某准备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但由于水泥厂附近来往车辆人员较多,黄某不敢贸然出手,只能让司机继续行驶,搭其到博白县城汽车
站,总共付了140元车费。
23时许,黄某从汽车站吃完夜宵出来后,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了,就想搭乘一辆电动三轮车到偏僻之处实施抢劫,于是继续寻觅作案目标。在博白县中医院门口附近,黄某坐上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让司机开往博白镇第一中学。到了博白镇第一中学门口,三轮车司机想停车,黄某见时机还不是最好,于是叫司机继续开到一中前的三岔路口。停车后,黄某就站起来,拿出尖刀,架在司机脖子的右侧,胁迫司机给钱。司机从三轮车左边的盒子里拿出一把零钱给黄某,说只有这么多了。黄某拿到钱后收好刀打算下车,没想到司机突然站起来用双手抓住其衣服,不让其走。黄某就又把刀拿出来,朝司机的上身、背部各捅一刀,司机松手后,黄某就跳下车逃之夭夭。中途把作案工具丢弃于草地,并拿出抢到的钱数了一下,共抢得8元钱。三轮车司机被捅伤后大声呼救,路人发现后报警。司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8日凌晨2时许死亡。
3个月后,黄某被抓拿归案,对其持刀抢劫伤人致死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黄某还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抢劫致人死亡,且有抢劫犯罪前科,近日,黄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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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