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军通讯员钟广夏李宏声)5月29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毒约1.078吨的特大制毒、运毒案件。这是目前广西查处的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成品数量最大的案件,也是该院年内审理的第二起特大毒品案件,彰显了该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与成果。
当日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嗒、嗒、嗒”沉重的脚镣声由远而近,被告人被法警押解进入审判区,庭审正式开始。审判厅内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周某、庞海东租用博白县菱角镇横塘村的一处废弃猪场作为制毒场地。庞海东、吴志盛、刘振林负责购买制毒工具。由欧晓东、蔡玉兴、张翠林、苏锋负责到安徽亳州购买制毒原料并运送至博白。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在制毒场地,周某、庞海东负责放哨,在“胡须佬”和吴志盛的指挥下,汤杰、刘振林、黄振凡、谢文军、朱春发共同制作毒品氯胺酮,制出成品后,分批运送至周某家存放。
2015年11月5日,在全部毒品氯胺酮制造完成后,刘裕锋、陈远南驾车搭乘吴志盛、汤杰、黄振凡、谢文军、朱春发等人返回至潮莞高速惠州段梁井、平潭出口收费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日,被告人欧晓东、蔡玉兴、张翠林、苏锋在博白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附近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日,周某指使庞海东、刘振林、庞俊彬分别驾车从其家运送毒品到博白县国际城小区地下停车场,在往厢式货车装毒品时,庞海东、刘振林、庞俊彬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毒品氯胺酮可疑物34袋;在周某家中缴获毒品氯胺酮可疑物11袋。经检验、称量,缴获的氯胺酮可疑物中检验出氯胺酮,含量为79.5%~86.1%不等,净重共1.078吨。
据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贯彻“三项规程”的规定,就本案召开了庭前会议,并开展了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由于此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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