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韦力莘)私家车主由于过路费用问题,在南宁五塘收费站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11月23日,本报对此进行报道后,事态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参与结伙斗殴的双方涉案人员,都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1月21日17时许,一辆私家车途经南宁五塘收费站时,由于收费问题,私家车上的人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其中,4人受皮外伤。随后,双方当事人被警方传唤回五塘派出所调查。
11月23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经依法查证,私家车上的3名男子与五塘收费站的2名工作人员涉嫌参与结伙斗殴,情节严重。其中,私家车上的李某今年27岁,博白县人;钟某今年29岁,宾阳县人;何某今年30岁,灵山县人;五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余某是浦北县人,今年23岁;另一名工作人员为黄某,南宁市人,今年21岁。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私家车上的3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五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余某、黄某则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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