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到一个月,小梅即被老同学找上门,要她还债。小梅很奇怪,自己从未借款,怎么就欠下了5万元债务?原来,这钱是前夫借的。)
小梅的婚姻持续了1年半。今年年初,她结束婚姻,恢复单身。小梅以为,就此可以与前夫划清界限。没想到,1月28日,她收到了来自江南区法院的传票,诉讼原因就是前夫欠下的债务。
债主张雄与小梅是多年的同学。他起诉称,去年9月、11月期间,小梅与前夫曾向其借款共计5万元,用于还贷、做生意。当时两人尚未离婚,小梅的前夫还写下欠条,承诺几个月后偿还债务。
至今,张雄没有收到一分钱还款,却得知小梅的离婚消息。无奈之下,他只能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张雄的诉状让小梅很疑惑,自己是一名老师,有稳定的工资,完全能应付家庭的各种开支。为何会冒出了这么一笔借款?她打算在开庭当日找前夫问个明白。
然而,案件开庭审理时, 前夫并没有出庭应诉。原来,前夫因为涉嫌诈骗、盗窃两罪,目前已被羁押于陆川县的看守所内。法庭上,小梅辩称,自己对于该笔债务不知情。在其看来,这笔款是前夫欠下的,又或者是前夫与张雄合谋骗她。
日前,江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梅与张雄是同学,小梅辩称其5万元债务不知情,这与生活常识不符,法院不予采信。另外,小梅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前夫的个人债务。据此,法院判决,小梅需与前夫共同偿还上述欠款。
法眼观察: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关于债务问题一定要取得共识。若没有必要的约定,那么,最终债务将会变成夫妻二人的共同借贷。即便离婚,也逃离不了还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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