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自今年初,工商部门查处了本地一家销售不合格化肥经销商后,我们给水稻、果苗施肥时再也不用担心买到假化肥了。”日前,陆川县良田镇村民黄大伯高兴地告诉笔者:12315“诉转案”确实解决了老百姓消费难、投诉难的问题。
黄大伯口中的12315“诉转案”,是由玉林市工商局今年初起在全市探索建立“诉转案”工作机制,“诉转案”是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时,发现经营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调解的同时,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转为行政处罚的工作机制。
今年初,兴业县工商局接到了兴业县葵阳镇村民投诉称其在兴业县某加油站中购买的0#柴油出现颜色发白的现象,并对加油站出售的0#柴油质量提出质疑。
接到投诉后,兴业县工商局立即启动“诉转案”机制,派出执法人员深入到加油站进行调查,并委托中国检验集团广西分公司对该加油站出售的0#柴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加油站所售0#柴油硫含量(%)为0.0596,而0#柴油国家标准的硫含量(%)为0.035,硫含量严重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因此,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以往,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大多以调解为主,存在”以调代罚“、”以调代处“的现象,对商家违法违规行为难有遏制。”玉林市工商局消保科何科长介绍,自启动“诉转案”工作机制后,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投)诉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就可立案调查,实现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达到“以案促管”、“以案促调”的效果。”
为了让消费者投诉的案件得到有效的处置,从根源上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玉林市工商局印发《玉林市工商局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12315中心案管系统和执法办案机构之间的配合衔接制度,通过消费者投诉,深挖案源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避免“以调代罚”;同时建立“诉转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开展消费侵权案件量化考评,对所转案件进行跟踪督办,促进“诉转案”及时办理到位。
“诉转案工作机制,改变了工商部门重投诉调解、轻违法案源挖掘的传统,有助于对不法经营行为追根溯源、端窝打点,延伸维权效能。”今年来,玉林市工商局通过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建立了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2587件,处置率100%,其中利用“诉转案”机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9件。(刘乔芳 何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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