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陆川讯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黄永敏法官对一起山岭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调解,成功阻止了矛盾升级恶化。
今年年初,原告麦某等103名村民诉被告陈某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陆川县法院重审。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麦某等几十个人推翻了被告陈某养殖猪场外的围墙,并种上了树木。被告陈某等人发现后,将刚种的树木全部拔掉。双方僵持不下,原告麦某等扬言,事情得不到妥善解决,全生产队的人将用石头砸烂被告猪场的房屋等设备。当主办该案黄永敏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为此案闹得不可开交,矛盾一触即发,遂决定尽快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3月26日上午,黄永敏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的代表到争议山岭的现场进行勘查和调解。黄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解释和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对侵犯他人权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双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逐一分析。随后,黄法官等人认真查看租赁山岭的现场,认真向原、被告双方及附近村民了解山岭承包前原面貌的情况。经过黄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劝说,原告等人认识到自己私自推翻被告的围墙的错误行为,双方均表示同意协商解决,并承诺双方的纠纷由法院来处理,双方不再发生过激行为。(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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