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农资。进入春耕,农资商品也进入销售旺季。农资好坏可能影响收成,因此购买农资商品对农民朋友来说是一件大事。玉林市工商局提醒,去年,工商部门受理的农资类消费投诉有所增加,投诉问题主要是商品质量问题。因此,建议农民朋友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农资,购买时要多留心眼,并注意索证索票。
【维权故事】种子出问题,急坏农民
2015年6月26日,消费者吴先生在陆川县乌石镇某经营部购买了某某品牌的水稻种子5公斤,价格88元/公斤,共440元。购买种子后,吴先生按照农村常规种子耕作技术进行耕作。开始,该水稻秧苗、禾苗长势十分好,出谷期也正常。然而到了稻谷成熟期,禾劲干枯,谷子无法入浆,形成空壳,变黑,眼看就要颗粒无收。心急如焚的吴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经销商积极联系技术人员前来勘查、核实给予明确交代,并赔偿损失。在陆川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最后,吴先生成功获得3000元赔偿。
类似的经历黄先生等7位农户也有过。2015年7月5日至8日黄先生等7位农户在陆川县清湖镇某种子经营部购进了xx优1号种子共43斤,用于晚稻耕种。11月初,水稻的生长参差不齐,这可把黄先生等急坏了。所幸,黄先生等农户投诉后,当地工商部门立即联系种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他们的责任田勘查现场,查看水稻生长情况,并就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明确双方责任,协商解决。经过执法人员的多次调解,经销商最终同意补偿黄某等7户农民的实际经济损失共5938元。
【工商部门】红盾护农一直在行动
玉林市工商局市合科科长陈东告诉记者,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买到放心农资,除加强市场巡查外,工商部门每年还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红盾护农保夏种”专项行动、“红盾护农保秋冬种”专项行动等三大行动,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并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销售不合格品种标识、质量认证标志及化肥有效含量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质量,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据统计,去年玉林工商部门共查处涉农案件210件,案值25.54万元,查处无照经营8户,超范围经营15户,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经营环境。
此外,工商部门还大力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店的“标杆”作用来带动市场的农资经营店规范运作,营造放心安全的农资商品消费环境。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处理农资消费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消费提醒】购买农资,有四点要注意
正值春耕时节,如何选购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是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事情。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需慎重,要注意做到以下四点:
一、谨慎选择农资购买场所。建议到正规、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或销售点购买农资产品,可就近到一些信用度良好的“放心农资示范店”选购。不要贪图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二、购买种子、农机具等农资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合格证、商标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等内容。不要购买已拆开包装的、包装破损、标识不全或不清的农资产品。
三、种植及使用农药、农机具等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注意搞清楚适用范围、禁忌事项等,避免因使用不当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四、无论是到实体店购买还是网上购买,都要注意索要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并完好保存。种植或使用化肥、农药时,要注意留存样品和外包装,以备日后发生争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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