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利用支付宝盗刷银行卡资金案20多起,涉案金额达9万余元,缴获作案电脑2台、手机9台、银行卡7张。这是玉林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利用支付宝盗刷银行卡资金案。
支付宝现金不翼而飞,酒店客房暗藏猫腻
自2016年1月开始,该局连续接到多名市民报案,称被人盗取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并被盗刷支付宝的金额及“花呗额度”。接到报警后,该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该局抽调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城区派出所等警种迅速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在调查中,专案组民警对案件进行分析,回访受害人,了解具体案发情况,与运营商支付公司取得联系,经过开展大量的调查,发现这些被盗刷的支付宝账号中,有大部分均在该县某酒店登录,该酒店某客房正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地点。
3月8日上午,该局在陆川县温泉镇某酒店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宁(27岁,古城镇人)、李某康(20岁,古城镇人)抓获归案。当天下午,专案组民警在良田镇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旺(27岁,良田镇人)抓获。
借大众平台转移现金,移花接木伎俩曝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李某旺、李某康3人分别供述了犯罪经过:2015年11月,李某宁通过朋友“阿付”(身份不明,在逃)认识“阿光”(身份不明,在逃)后,学会了如何盗取别人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并从中盗取钱财的“手艺”。
同年12月,李某宁和李某旺开始利用这个“招数”骗钱,今年2月,李某康加入这个犯罪团伙,团伙3人大多选择在凌晨2时至5时作案,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民的电话号码,绑定支付宝账号,窜改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从中盗刷支付宝余额,然后登录大众平台转移钱财。同时,李某宁还交代了其将一部分盗刷资金通过他人转给了一名叫江某(在逃)的男子。
至案发,李某宁、李某旺、李某康3人共作案20多起,涉案金额达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李某旺、李某康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对在逃涉案人员已全力以赴追捕中。
警方提示:电子商务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要避免支付宝被盗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户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告诉别人支付宝账号、手机验证码等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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