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玉林 今日北流 今日容县 今日陆川 今日博白 今日兴业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今日陆川 > 正文

抗拒交警执法 还暴力袭警 男子妨害公务获刑11个月

来源:玉林晚报 2020-08-12 07:2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覃坤)陆川男子俞某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在城区街道逆行,且拒不接受检查,还恐吓、辱骂交警,击打、抱摔、抓挠、撕咬辅警。7月27日,陆川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5月9日8时40分,家住陆川县沙坡镇的俞某无证驾驶一辆125C男装摩托车在陆川城区三峰桥路段逆行,被正在执勤的3名交警拦停进行检查。交警查询到该车为报废车,于是依法扣押车辆。俞某拒不配合,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和辱骂,并抢夺一名辅警手中的摩托车钥匙。抢夺无果后,俞某挥拳击打其头部,并抱摔该名辅警。随后,俞某完全不顾另外两名交警的阻止,又用手抓伤辅警的脸部和左眼,用嘴咬伤其左手臂。

俞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拘留。经相关部门鉴定,被俞某暴力袭击的辅警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陆川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俞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俞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结合俞某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陆川法院依法判处俞某有期徒刑11个月。

法官解读: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案中,被告人俞某暴力袭击的对象是辅警。辅警虽不具有执法权,但其在有执法权的民警指挥下依法执行职务,因此俞某暴力袭击辅警不但不能排除在妨害公务罪之外,而且还应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从重处罚。

新闻推荐

暴力拦路索要过路费 这个涉恶团伙被团灭

本报讯据《玉林晚报》报道,7月30日上午,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涉恶团伙寻衅滋事案,涉案人员陈某、陈某荣、吕某锋、李...

陆川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陆川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抗拒交警执法 还暴力袭警 男子妨害公务获刑11个月)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