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实习生秦金平通讯员黎勇陆海清)玉州区的黄某是一名有着一对儿女的母亲,作为母亲,本应率先垂范,做儿女的好榜样,但她却在携带儿女时盗窃,不但害了自己,也给儿女留下了坏榜样。
日前一天中午,玉林城区解放路某服装店的刘女士自己一人看店,一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进店看衣服,该妇女离开后,刘女士发现自己放在收银台处的一部手机不见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去补办一张手机卡。就在刘女士去补办手机卡的途中,她再次遇见那名带小孩的妇女,于是将那名妇女拦住并报了警。该名妇女黄某被抓获后供述,其现年28岁,丈夫在南宁强制戒毒,她因缺钱花才走上盗窃的道路。事发当日中午,她途经解放路某服装店时,看见收银台处放有一部手机,又心生邪念,于是进店假装购买服装,趁机将刘女士的手机盗走,后卖得550元钱。目前,黄某被监视居住。
新闻推荐
...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