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陈超张高峰)为保障《个体工商户条例》顺利实施,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行政规章,与《条例》同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了登记机关的服务职责。征求意见稿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的内容被删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长期有效。办法明确,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据了解,截止目前,玉林市有个体工商户126364户。市工商局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玉林市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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