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0年,玉林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普及,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市和平安玉林建设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任务更加突出;中央作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强调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十二五”规划已经全面实施,需要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玉林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玉林市“富民强市”新跨越,玉林市要在全体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特作如下决议:
一、围绕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反腐倡廉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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