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2月14日虽是浪漫的情人节,但玉林市某学校的陈先生却因购买到染色鲜花送给女友,引起尴尬。为此,陈先生怒将鲜花店主投诉到玉林市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讨回公道。
2月14日晚,陈先生经朋友介绍到玉林市某鲜花店购买鲜花送给女友,之前没购买过鲜花的陈先生,对选择鲜花还没有太多的经验,觉得蓝色玫瑰花(蓝色妖姬)特别耀目、亮丽,于是他就咨询过店老板此种鲜花是否染有颜色,而店老板则承诺蓝色玫瑰为天然,不存在染色行为,于是陈先生放心选购了9支蓝色玫瑰花,每支17.5元,价格比其他玫瑰花贵1倍多。陈先生想,蓝色玫瑰花虽贵,只要女友喜欢就行,于是他满心欢喜地把鲜花送给了女友。当陈先生的女友把蓝色玫瑰花拿到手上时,却发现此玫瑰花已褪色,并且蓝色玫瑰花的颜色也沾上衣服,陈先生的女友脸一下子变了颜色,认为陈先生故意买染色鲜花送给她,没诚意,弄得两人不欢而散。
2月15日,陈先生到鲜花店要求商家更换鲜花补送给女友,遭到商家的拒绝,无奈,陈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请求讨回公道。接到陈先生投诉后,玉林市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立即安排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进行协商调解,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鲜花店承认了错误,称情人节期间,玫瑰花销量大,并且蓝色玫瑰花价格卖得好,于是就把白色玫瑰花(月季)染成蓝色。工商执法人员对商家这种欺诈消费者行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退回购花款给陈先生。
新闻推荐
...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