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博白农民张都自述“帮扶老人反被冤枉”的案件,日前经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调查处理,已查明真相:电子监控录像和交警勘查证据显示,张都正是肇事者。
3月7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对“2012.3.1”事故嫌疑人张都进行了询问。民警对其展示了相关证据,调出事故现场附近的电子监控录像:录像显示,涉事老人横过马路时,与一辆车速较快的正在左转弯的面包车左前角位置发”电子监控录像和交警生了碰刮,老人当场就被撞倒。而这辆肇事车,正是张都驾驶的。面对录像画面,张都沮丧地说:“是我撞了他。”
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杨军表示,事故发生之后,民警在勘查时发现张都车辆的左前轮有明显的刮痕,老人穿着的棉鞋上,也有明显的车轮碾压过的痕迹,且棉鞋鞋帮处被撕裂了,一小撮棉丝就挂在该车左前轮的挡泥板上,以及老人右小腿内侧脚眼上有五六厘米长的刮伤,这些证据足已指证张都驾车肇事的事实。(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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