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药,是社会的一个毒瘤,一直为大家所痛恨。3月5日,玉林市公安局就一起制售假药案件的侦破情况,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
去年8月30日,玉林市警方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把矛头对准了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经过24天时间的苦心侦查,警方成功告破一起特大销售假性保健品案,共收缴了213类6237大盒假性药,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这是玉林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成功侦破的最大销售假药案,有效切断了非法假药的销售渠道,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警方专项行动动真格
去年11月4日,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侦查发现,玉林城区有人涉嫌销售假性药。市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治安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外围侦查工作十分艰苦,专案组办案民警辗转玉林、南宁等地,循线追踪,不放过每一条可疑线索,日夜走访排查。在南宁市警□本报记者林冬冬通讯员冯春晖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在南宁销售假药的周某嫦。据其交待,她从梁某经营的性保健品店里的物流纸箱上,发现了卢某春的供货电话,便根据电话与卢某春取得联系,随后双方开始通过物流进行合作。周某嫦被南宁警方抓获时,其从卢某春处所购药品已售完。
“卢某春很有可能就是这一销售链的源头。”专案组民警锁定了目标。
随着侦查工作的持续开展,案情渐渐浮出水面。一个以卢某春、董某莹夫妇为核心的销售链条逐渐明朗。通过查证,卢某春、董某莹夫妇是专门经销“真龙”、“乐翻天”等十几种假冒伪劣性保健药品的广西总代理,并从玉林市将上述药品通过物流托运销往广西各地。
批发市场摸清销售网
目标已经确定,外围调查已结束,收网抓捕工作迫在眉睫。
然而,专案组民警发现,卢某春、董某莹夫妇竟然早已闻风而逃。
专案组民警经讨论后认为,卢某春等销售假药目的是非法牟利,绝不会轻易洗手不干,只是迫于形势压力暂停经营。为此,专案组民警对卢某春、董某莹的经营窝点及其住所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0天后的夜里,卢某春、董某莹房间的灯光果然亮了。经侦查,民警确定卢某春确实已经回到家中,遂果断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春、董某莹夫妇捉获。随后,办案民警对卢某春夫妇经营的“双义保健品经营部”连夜进行搜查,共收缴213类6237大盒假性保健品。经药监部门评估,查获的假性药价值400多万元。
“葫芦”里卖的是“罪恶”
经审讯,卢某春、董某莹交待,几年前,他们得知销售假性保健药的利润很高,就开始经营假冒伪劣性保健药,并做起了香港两家公司10多种假性保健药的广西总代理,将这些假性药销往广西各地,主要是销往南宁市区。据了解,他们每年都购进40多万元的此类假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假性保健药都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人吃后会产生依赖性,并危害人体的中枢神经和肾脏、肝脏,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性。
目前,卢某春、董某莹均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相关链接: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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