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周洪全张建国李永丽)年近60岁的桂林人阳某辉,向来很喜欢古玩收藏,这回阳某辉从桂林到玉林古玩市场,花70万元买了三幅字画,买回画后,画的真假却难辨。为此事,阳某辉打起了官司。
真迹?赝品?各执一词
阳某辉称,2011年1月13日,其从桂林到玉林古玩市场,准备买些古玩收藏,遇见家住玉林市的罗某海,其称有齐白石、黄宾虹、赵少昴的三幅真迹,作价70万元卖给他,并称若有假就退款。当日阳某辉就付款70万元买下了这三幅画,罗某海写下了收条给阳某辉收执。后来阳某辉拿这三幅画到北京找专家鉴定,专家认为这三幅画是赝品,于是阳某辉多次去找罗某海要求退款。未果后,阳某辉遂将罗某海告上法庭。
罗某海称,他和阳某辉之间的书画交易是在公平诚信原则下进行的,阳某辉经过多次看书画,觉得画是真的才与他洽谈价格。为了辨别真伪,阳某辉多次提出要求鉴定,最后找到北京的单国强,经过几次核对由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证书证明三幅画(齐白石、黄宾虹、赵少昴)系真迹。在此基础双方进一步洽洽谈价格,最终以70万元达成协议成交。协议中说的有假就退款,是基于专家鉴定的结果所作的保证。阳某辉声称画为假并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而他却有相关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真迹结论。
一审:退款不得支持
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古董买卖交易行业是高风险与厚利润并存的行业,本案原告在进行古画交易时,被告已交付专业鉴定机构北京某艺术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鉴定结论为三幅画是真迹,原告在取得专家鉴定结论情况下,自愿买被告的画,证明原告是自愿冒一定的风险与被告交易,而不是一个贸然的行为,原告在交易后即使发现自己用70万元买回的是赝品,这也是原告应该预测到的风险,应由其自己承担。另外,由于原、被告双方交易后,已货款两清,画已交付到原告手中已近一年时间。原告在双方交易后近一年时间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向被告购买的三幅画是假画赝品为由要求被告退回购画款70万元,其行为有悖行业道德,亦违背了商业交易习惯,其诉讼请求缺乏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依法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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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