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立萍通讯员吴君
《玉林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4月18日正式施行,举报加工“地沟油”等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获奖励。记者近日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办法》实施情况良好,但不少市民对《办法》认识上存在误区。为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及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注意不要走进以下两大误区。
误区一:只有拨打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才有奖励?
提示:应根据不同环节拨打相应监管部门电话
“有不少市民打电话过来,不管是不是食品药品监局管辖范围的都打来。”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不少市民以为只有拨打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才有奖励。如有一次市民打电话到12331反映小作坊生产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其拨打质监局电话反映。结果这位市民说:“拨打那边的电话没有奖励的,拨打这边的才有奖励。”
针对这一问题,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拨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电话举报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就可获奖励。目前玉林市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已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所有信息保密,市民可大胆举报。
玉林市食安办提醒,不同环节的投诉举报是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的。为减轻工作人员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市民打电话举报时最好根据不同环节拨打相应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流通环节的可以拨打市工商局的举报电话。
目前,玉林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分别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12331,市农委电话:2803351,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电话:2817011,市质监局电话:2835061,市工商局电话:12315,市商务局电话:12312。
误区二:只要打电话举报就有奖励?
提示:经有关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才有奖励
“不少人今天打完电话举报后,过几天就打电话来问是不是有奖励,奖励什么时候发?”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烦恼地说。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少市民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打电话举报了就会有奖励,这是不正确的。市民举报后,必须要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才可得到相应奖励。
据悉,根据《办法》第九条,举报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未经获准定点屠宰而进行生猪及其他畜禽私宰行为的,屠宰、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向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等12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办法》第十条也规定,举报人获得食品安全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违法行为发生于本行政区域内。(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三)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四)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五)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误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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