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劲梅通讯员曹斌)近日,玉林市印发《玉林市开展生猪小散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生猪小散养殖污染进行集中整治,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强力整治阶段,整治工作力争年底解决突出问题,并于明年上半年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治理范围包括所有生猪小散户(场)
根据方案,全市所有生猪小散养殖户(场),包括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场)或猪场栏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养殖户(场)均在此次整治范围之内,并将突出整治玉林市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流域内生猪小散养殖户(场)。
整治工作将采用多种方式减排,鼓励多种模式经营,并加快推进养殖公共治污设施建设,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求小散养殖户必须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应用节能减排的养殖技术,采取堆积发酵等工艺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方式。同时,鼓励经营主体以合作社(或公司)+农户等方式规模经营,鼓励小散养殖户(场)以合作社或公司+农户等形式抱团发展。
为此,相关部门将开展严格的执法和监管,严查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进入强整阶段力求年底解决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强力整治、严厉查处及巩固提高、考核验收等六个阶段进行,目前已进入强力整治阶段。当前主要任务是对已建有治污设施的生猪小散养殖场进行进一步巩固提升,督促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对需要改造升级的养殖场实施改造升级,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完成雨污分流、干湿分离设施和配套沼气池、氧化塘(或化粪池)、储粪房等设施建设,应用种养结合方式,养殖废弃物通过堆积发酵后直接还田、还林,综合利用。
通过全面的污染整治,力求今年年底实现所有在养的生猪小散养户(场)配套有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全面杜绝直排现象,有效解决村庄内养殖污水横流等养殖污染突出问题;2016年上半年,通过强化环保执法,建立健全生猪小散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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