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晓凌 阮广)10月27日,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玉林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编制等事项。市编委批文明确,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在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玉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成立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据了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玉林市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和“新开旧停”的原则,及时规范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独立受理业务,确保申请受理和证件颁发“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服务。
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下一步新的统一不动产权利证书投入使用后,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不会强制要求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今后的产权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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