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本报刊发了《灾后重建,农房保险帮大忙》一文,引起不少市民关注。目前玉林已进入汛期,洪涝灾害增多,农村房屋损坏、倒塌事件时有发生,农民朋友尤为关注出险后如何报案、想增加保额如何自主缴费等问题。对此,玉林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哪些房屋和灾情可以获得农房保险赔付?
根据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相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广西籍农村住户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均为被保人。保险期限为自然年度,即从当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村居民所有且坐落于乡村(社区),日常居住的房屋,包括与保险房屋主体直接连成一体的其他用于日常生活、生产的建筑物,都属被保房屋范围。
其中,有多处房屋的农户限保一处房屋。
农户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损毁的可以申请赔付。
灾情发生后,如何申请理赔?
在广西,民政部门是参保农户的总代表,不仅代表农户签署协议,还代表政府督促保险协议的履行。因此,农房保险的投保、理赔,也是由民政部门代表农户与承保产险公司进行的。2015年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指定本级1名民政干部为农房保险的联络员,承保公司县(市、区)分支机构指定1名理赔专员为农房保险联络员,各辖区农房保险的报案和现场查勘定损主要就是由这两名联络员完成。
灾情发生后,受灾农户应及时向村委汇报,村委会向当地镇政府上报,由当地乡镇政府的农房保险联络员向保险公司报案。承保公司接到农户受灾报案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理赔人员赴现场查勘定损。查勘定损后15日内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
而定损的情况会在农户所在村委进行7天公示,在此期间,村民有异议的均可向当地政府和承保公司反馈。
农房因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可得到怎样的赔付?
因自然灾害给房屋带来的“伤害”,分为部分损坏和房屋全损两种情况。部分损坏的,按照单间3000元进行计算赔付,比如陈某一厅五房的平楼,因泥石流所致3间房间的墙体出现大面积裂痕,农房保险赔付金额为3间×3000元/间=9000元(但计算最高赔付额不能超过上限1.8万元)。特殊情况的,比如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农房受灾致损的,赔偿金额会适当上浮,对弱势群体政策性倾斜。房屋全损的,则按照最高赔偿金1.8万元进行赔偿。
假如农户曾经追加金额进行了投保,第一档每户投保2元/年,房屋因灾损坏每户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30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500元;第二档每户投保5元/年,房屋因灾损坏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75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1250元。
农户个人想增加保额,该如何缴纳费用?
为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去年广西增加保障力度,设置了两个档次的保费标准供农户自愿选择投保。
目前,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承保单位有两家,即人保财险和北部湾保险公司。想追加保费增加保额的农户,可以咨询这两家公司在各县域的分支机构。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因为保费不高,追加的保费有些村是通过村委统一收费或缴纳的,农户也可咨询村委。
政策性农险与政府救济是不是一回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灾民的认识存在误区,以为政策性农险的赔偿与政府救济是一回事。玉林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险经营机构提供,政府救济则一般由政府提供,主要由民政部门执行;发生灾害时,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的金额比较大,而且固定,以帮助农民恢复再生产为目的,而政府救济的不确定性大,救济金额一般较小,以保证最低生活水平为目的,作用比较有限。
假如农房因自然灾害全损的,灾后住房恢复重建有3个“救助”:保险赔偿资金、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这3个保护层为广大农村受灾群众编织了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网”。其中,农房保险可获1.8万元,而获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1.5万元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则需一定的核定条件,具体由相关部门核定。
(记者陶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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